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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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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点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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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你不是社保征集有表吗?上面就有基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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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营业执照就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上查到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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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在年度申报时效内修改,不用提交申请,但是会在公示的时候显示红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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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股东已经履行了章程认缴的出资义务,是否需要去工商局进行章程同步,不用,工商年报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就可以了,有股东出资模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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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好,核算的是本年度实际缴纳的,所以补缴的也算在内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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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咨询什么问题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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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新公司法实施前成立的企业在过渡期内需要根据公司类型调整出资期限,并完成相应的登记和公示工作 。具体如下 : - 有限责任公司: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对出资期限进行自查。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未超过5年,无需调整出资期限;若超过5年,则需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将调整后的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向社会公示。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最晚实缴时间一般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即2032年6月30日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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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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