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不可以,本季度申报的就是本季度的财务报表,按照上季度申报的不就是错误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620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只是代收,不是转售,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开发票,开收据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9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电汇费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9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杨老师
法人控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9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适用税率是13%。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89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这种一般都是税务提醒,大部分企业可能都会收到,只要贵司不存在短信上说的情况,就可以不用理会,当然如果自查有问题那就要及时做更正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8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黑
没得,有纸质的就可以,但是数据一般有备份,电脑坏了就没得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招待客户吃饭打车发生的费用算作业务招待费,员工聚餐的过程当中发生的打车费用算作福利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76 0赞 0评论 收藏
建议是 1.已勾选抵扣的你们作为购买方去申请红字信息表 2.做进项转出 3.让对方给你开红字发票 4.客户重新开蓝字发票给你们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7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不符合,30完免征是针对月销售额小于10万的小微企业;这个销售额是企业全部销售额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半夏^微凉
你好,亲,如果是从今天开始录入话,你可以选择8月份生效,这个生效的时间一般可以自己选择,但是日期不能低于今天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同学你好 你确定税控盘上显示已经作废了么 已作废发票信息查询 有这一张么?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7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一般开票软件都有自动备份的,找到备份文件夹,恢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6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可以开医疗服务,可以作为福利费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61 0赞 0评论 收藏
进项发票显示已认证未稽核,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但是没有收到比对结果,就是说发票上的秘密解密以后,加密的几项信息是正确的,但开具发票方对于该发票是否上传、是否作废,只有通过网上稽核比对后才能认定。需要税局内部系统比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5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你是在电子税务局代开模块出现的提示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x总资产周转率x权益乘数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5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wam
正在看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40 0赞 0评论 收藏
什么意思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3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37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