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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微尘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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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税收分类名称 行业应用软件产品 开票商品名称 *软件*软件 税率 13%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从开始生产鸡蛋的时候开始折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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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相当于它们收你们的管理费,以税点的名义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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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材料属于铝材嘛?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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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管理费用一其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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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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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此,符合上述收入条件的都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包括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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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Icy 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因以下情况,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七七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 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规定,可以免纳个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 如你符合条件 才可享受免税 的。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政策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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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配套产品*UPS电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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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税务注销预检主要是在注销之前提示,还有什么未结事项,让经办人在注销前先将未结事项处理完,再进行注销手续。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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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公司搬家的费用,是满足单位管理需求而发生的费用,显然与公司销售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不涉及政府搬迁补助,入管理费用-运杂费,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搬运费,是运输与搬移的费用总和,属于运杂费的范畴,所以要计入“运杂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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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成本+费用)/收入*1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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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投资公司当年宣布发放的股利金额填写,公司账面上应作为应收股利登记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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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其实作为征税收入和不征收收入,最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是一样的。作为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摊销不能税前扣除。作为征收收入,产生的费用和摊销是能税前扣除的。作为不征税收入操作还更简单一些,最终结果都一样! 根据(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第二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和第三条规定:“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您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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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没有办法删除,只能变更人员信息把在职变为离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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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是同一个项目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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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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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电子普票需要是公司抬头的,个人抬头的不能抵扣增值税,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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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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