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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是联合体投标中标建筑项目么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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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1-12月累计开票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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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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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潇洒老师
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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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jessica老师
是的,都要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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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老师
增值税300*3%=9万元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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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260万发票本来应该是那一年的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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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你买的设备软件硬件可能区分 ,不能区分直接算卖设备,能区分的分别开票,正规销售软件是需要有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等证书,但是没有要求需要备案,只要经营范围有就可以开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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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维修的申请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提供维修服务的公司出具的)、维修前后的图片(比较大金额的维修需要这个图片佐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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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的,但如能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注明的税额,按规定可进行进项税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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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冯冯
年初未分配利润是滚调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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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你好,上次这个还没有申报成功么?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以法人为抬头开具的发票,只要是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通讯费就可以入账,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入账时记入以工资补贴的形式记入个人工资中并进行个税申报,这样是可以税前扣除的;第二种是按照办公费用记入办公通讯费以报销费用形式记账是否享受税前扣除,这种方式各地税局所给答案和处理方式都不一样如果采取这种方式需要咨询下当地税局的执行标准才能判定能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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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和其他行业一样,都是按新的印花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的。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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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 1、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企业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即表明企业可以进行正式生产经营,即视为筹建期的结束。 2、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筹建期是企业尚未正式进行生产经营之前,但当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从实务操作中表明企业已经开始了经营,所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也可视为筹建期的结束。 3、开始投入生产之日。 有很多企业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所耗费时间较长,所以一般开始投入生产之日即可视为筹建期的结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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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可以给你们开具免税的普票;也可以向税局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如果是农民成立的是一般纳税人公司,销售非自产的水果,开票是税率是9%。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收购农产品使用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向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如属于向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应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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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你们的汽车租赁公司是把汽车租赁给别人使用对吧?产生的过路费加油费应该由租赁人负担吧?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可以给你们开具免税的普票;也可以向税局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收购农产品使用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向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如属于向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应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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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关注湖北税务或者咨询管理员,我们重庆目前是还可以按照1%交增值税,官方文件还没出,也是管理员通知的 查看全部回复
没有什么风险,写清楚委托收款的协议,前因后果都要走账写清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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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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