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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第 30 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 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 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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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你是全部填零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3%的票是开的什么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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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建议您在开票软件里面进行写盘读入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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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建筑类的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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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只能选择1%税率的发票,若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享受3%减按1%征收优惠政策,开具1%税率的专票,也可以选择放弃该减税政策,开具3%税率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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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1030199.农副产品*干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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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是类似咖啡店那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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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要不你就开附清单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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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存货减少额和增值税申报收入是相匹配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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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别人的锅炉,你们负责运营维护和人员是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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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稍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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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吴老师
可抵扣额为(100000*0.09+10000*0.09)*0.4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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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可能是网络不好,等等再传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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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有个服务的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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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荣老师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如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如贵公司在房产所在地,无论在托管协议中如何约定,均负有房产税纳税义务;如贵公司作为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则可以托管协议中约定由房产代管人缴纳房产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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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没有取得发票前可以先暂估入账,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正常扣除,如果是汇算清缴清缴的时候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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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30完免征是针对月销售额小于10万的小微企业;这个销售额是企业全部销售额 查看全部回复
你是在电子税务局代开模块出现的提示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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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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