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谭老师
需要合并到工资缴纳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592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国家税务局官网或者当地省税局官网都可以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就是写股东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正常领取的退休金是免征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是工厂员工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么,是的话需要每个月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电子税务局 -企业信息里面可以查询的或者是 打开一张申报表 表头有显示A表是查账; B 表是核定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3 0赞 0评论 收藏
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9月发的是8月的工资,10月申报个税是你申报的9月份发的8月的工资的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第一500元的会计不需要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21 0赞 0评论 收藏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18 0赞 0评论 收藏
股东是自然人股东还是公司股东?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合伙人是公司,合伙人交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1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小
不一定 查看全部回复
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筱粒老师
参照如下规定计算: 一、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经营所得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上述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四、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六、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你查看个税申报的工资是否和账上计提和发放的工资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16 0赞 0评论 收藏
法人是不是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不是的话就申报一个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15 0赞 0评论 收藏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微尘
如果是劳务需要按照劳务申报,对方给开劳务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11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