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许老师
可能是系统延迟了,你可以把电子版下到桌面上再发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681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1、连接服务器失败,最常见的是自己的网络问题.建议自行排查网络问题. 2、有可能是服务器在维护,自己查看服务器是否正在维护 3、使用杀毒工具清理缓存 4、有可能是软件版本的问题,自己可以更新软件版本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9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是税局的原因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收滞纳金和罚款。如果是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的,那么需要补税,缴纳滞纳金。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和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计算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85 0赞 0评论 收藏
把空白发票和税控盘公章等资料带去税务局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9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印花税税种信息。 如果是核定的按次征收的,那么需要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时候进行申报。如果是按季度或月征收的,应该应当于季度或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8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可以的! 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如需变更办税人员,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办理该业务。 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天米财会宝”可以直接免费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你单位因什么减免印花税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35 0赞 0评论 收藏
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抬头是个人名字的,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1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杨老师
专票还是普票要看医院要什么样的,一般的公立医院会要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专票普票都是13%,小规模普票目前免税,专票3%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0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可以登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查验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58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别人的锅炉,你们负责运营维护和人员是么?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51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如果财务报表数据改变了,就需要修改申报的报表,如果只是按照税法来调增调减,那会计上的数据是不用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416 0赞 0评论 收藏
不符合,30完免征是针对月销售额小于10万的小微企业;这个销售额是企业全部销售额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40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没有取得发票前可以先暂估入账,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正常扣除,如果是汇算清缴清缴的时候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380 0赞 0评论 收藏
建议是 1.已勾选抵扣的你们作为购买方去申请红字信息表 2.做进项转出 3.让对方给你开红字发票 4.客户重新开蓝字发票给你们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362 0赞 0评论 收藏
季度申报的现金流量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是上季度+本季度合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31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发票是真实业务开具,还是替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282 0赞 0评论 收藏
通常是不会强制要去退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27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一般开票软件都有自动备份的,找到备份文件夹,恢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229 0赞 0评论 收藏
在中国不满183天属于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个人,属于不完全纳税义务人,其从中国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224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