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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公司共有自然人股东A持股100万,B持股50万(实缴20万,去年已公示),C持股200万,2月C持股实缴150万,未公示。10月将AB各自持股转让给甲公司共150万(认缴130万,实缴20万),未完成公示。11月又将C实缴的150万转让给甲公司,未公示。现在公示系统的结果就是最后一次变更的信息甲公司认缴持股300万,C认缴持股50万。老师,今年变更的都未公示,我现在可以补录公示吗?如果补的话还是按第一次最开始的变更信息一部一部操作吗?现在公示系统C认缴持股是50万,但要先实缴150万后,才能转让出去,还可以补救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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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亏损,自然人股东股转由于转让价格比转让人初始投资额低了10万,现在提交材料税源科要求公司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给税务核定转让价格,由于公司实收资本有33%是知识产权入股的。由于没有评估报告材料被税务退回。后续补充完材料重新提交,请问我可以把转让价格改成和初始投资一样平价转让,再不提供评估报告情况下能过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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