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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一般都是收回发票。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如果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再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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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年末,本年利润结转入利润分配,需做如下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dai: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此前企业的亏损是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的。做了这个分录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dai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智
可以为0,若不为0,表示已计提未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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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72000*2%*(2+26/30)+(25000+14000+30000)*2%*1/30=4132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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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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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一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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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开票税率是根据开票内容开确定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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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网络技术服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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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建议通过私户转账。可以用公户转账,相当于法人借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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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您好,参考下上图个税税率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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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最下面的那个营业外收入换成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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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冯冯
你好,一般应该用销售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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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有实际业务的话是可以开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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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你们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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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要看什么摆件,如果只是平常员工桌面的一些东西,金额很小的,直接计到办公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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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去年的就做到去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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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是发给老板 还是大家都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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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月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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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工资是必须要申报个税的,至于是否缴纳社保,这个目前税局只是直接征收,(政策上规定的是符合条件的必须缴纳),但是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这个还是社保局管理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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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适用税率为多少呢?什么行业?有没有进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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