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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本职工作以外的为他人提供的服务嘛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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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 1、发现以前年度工资会计分录全部做错了改怎么改正? 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处理。 借或dai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或dai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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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公司为员工租房,员工开具个人抬头的发票能报销吗?可以入账,但不能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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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Yan
因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对方不同意补差的话会引起合同纠纷,对你方是不利的,如对方愿意补差价,计算可以转为不含税,即(10万/1.03)*(13%-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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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凡是做了税务登记的,一般税局都会核定各税种及申报时间,这样就必须申报。例如:增值税核定的是按季度申报,那么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都要申报,不管是否有收入。 个别地区,可以无税不申报,但是有条件限制,比如海南地区: 根据《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通告》(琼税通告〔2019〕19号)第一条规定:“适用纳税人范围 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适用范围为无发票票种核定的单位纳税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当期全部收入为零;未做发票票种核定,即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前述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第二条规定:“适用税(费)种范围 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和第三条规定:“对于适用‘无税不申报’的纳税人,将相关税(费)种的纳税期限由按期改为按次。更改后,纳税人在未产生应税收入之前,不再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三)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在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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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在会计实务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所取得的与经营所得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dai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处理,企业在缴纳税费时可以通过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dai记“银行存款”科目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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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可以正常使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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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那里可以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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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是房地产公司?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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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xinyue
申报的附加税费的计税基础是你的应缴增值税减去预交税款的差额,也就是预交税款部分对应的附加税不存在重复缴纳的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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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没有区别的,客户端适合100人以上的企业使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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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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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个人承担的直接在其他应收款下设员工社保个人部份,单位部份直接进成本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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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清单的通告》(2019年第17号)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已尽到存放和保管义务,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丢失或损毁的,不予处罚。”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公户因什么收款?公户取出来因什么名义给老板?如果原由,证据链不清楚,公户给钱给老板12个月未还公司也未用于公司经营的会涉及分红税,最好老板朋友与老板私下交易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手动输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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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把子区间号一起登记到票据编号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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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你们实际业务是什么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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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火柴老师
开零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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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真实的,就不会,如果没有这个费用,虚列费用,就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果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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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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