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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集中研发项目指的是集团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研发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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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外部需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比如申请某些资质,需要外界的投资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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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dai方累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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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付款了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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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社保增员步骤一般如下: 准备阶段 - 了解政策:通过当地社保局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渠道,掌握最新社保政策和规定。 - 收集资料:准备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居住证等。 线上办理 - 登录系统:使用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服务系统,或电子税务局、一网通办平台等。 - 进入增员模块:在系统中找到“社保增员”入口。 - 填写信息:按提示录入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性质、缴费基数、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上传材料:将准备好的新员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增员申请。 - 审核反馈:社保部门审核,企业可在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后增员完成。 线下办理 - 填写表格: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社保增员申请表。 - 提交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交给社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 - 审核办理: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增员。 不同地区社保增员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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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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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效益不稳定、未来预计投资等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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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之前没有抵扣,且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就可以。如果之前抵扣了,就不能!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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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2021年发放提成的次月申报个税。个税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就可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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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1、先进入到系统主页,在左侧模块栏中点击选择仓存管理。 2、然后在主页区域中单击图示位置的【其他入库单】。 3、然后在其他入库单中填写入库时间和入库商品的代码、仓位、批号、单位、数量等信息,填好后点【保存】。 成品审核操作: 1、审核人员同样的先在系统菜单中点击选择【仓存管理】模块。 2、然后在页面最右侧的列表顶部位置找到并单击【序时簿中心】。 3、看到其他入库单信息后,如果查看信息无误,那么就在页面图示位置点击【审核】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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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计入相对应的费用或者成本。劳务费属于现代服务税率6个点,加工跟货物一样13个点。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你们依然是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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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3%的票是开的什么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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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联系根据实际请款叙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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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如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完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应先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再在相应缴费申报期内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如您按上述规定流程操作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时未查询到社保数据,建议您先与社保部门确认是否已将当月社保数据推送至税务机关,如果已经推送,请拨打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电话4000912366进行咨询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扣款。 您的问题已经回复完毕,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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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可以开,但是要考虑这笔业务的真实性,会不会涉及到虚开发票的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绾绾
能证明签名的是对方公司的员工,没盖章也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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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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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只能选择1%税率的发票,若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享受3%减按1%征收优惠政策,开具1%税率的专票,也可以选择放弃该减税政策,开具3%税率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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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购买土地应按上述文件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去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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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光伏发电入账、成本核算及税收政策全解析 一、光伏发电核心业务入账分录 1. 光伏设备购入及安装(资本化) - 购入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dai: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 安装完成转固定资产(按20年折旧,残值率5%): 借:固定资产-光伏设备 dai:在建工程 2. 自用光伏电量(免外购电,冲减成本) 光伏发电自用无需单独确认收入,直接冲减当期电费支出,分录: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电费(红字,冲减原需外购的电费) dai: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光伏发电成本,见下文) 3. 余电销售(并网售电给电网公司) - 确认售电收入: 借:应收账款-电网公司 dai:其他业务收入-光伏售电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 收到售电款: 借:银行存款 dai:应收账款-电网公司 二、光伏成本核算(关键:无燃料成本,核心是折旧) 太阳能属于免费自然资源,无需核算燃料成本,光伏发电的成本核心是固定资产折旧,具体如下: 1.?成本构成:仅包含光伏设备的折旧费用(占总成本90%以上),无其他直接材料/燃料成本。 ? 2.?折旧计算:按“固定资产-光伏设备”原值,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分录: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光伏发电) dai:累计折旧-光伏设备 ? 3.?成本分摊:自用部分的成本随“电费冲减”计入当期费用,售电部分的成本转入“其他业务成本”,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光伏售电成本 dai: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光伏发电) 三、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大,税务不麻烦) 1. 增值税优惠(核心) - 政策:企业销售光伏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持续有效)。 ? - 操作:正常计提销项税,申报时按规定填报即征即退税额,退税流程简单,网上即可办理。 2. 企业所得税优惠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光伏设备可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受500万金额限制),或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最低折旧年限12年)。 ? - 三免三减半: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按25%税率减半征收。 3. 附加税费优惠 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步减免,无需额外申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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