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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开具发票,购买方凭发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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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如果单就这笔业务来说,如果不能取得发票是话,相当于成本不能在税前扣除,可以结合你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来看哪种方式合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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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如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完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应先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再在相应缴费申报期内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如您按上述规定流程操作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时未查询到社保数据,建议您先与社保部门确认是否已将当月社保数据推送至税务机关,如果已经推送,请拨打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电话4000912366进行咨询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扣款。 您的问题已经回复完毕,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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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Yan
按您上面的表述是不用的,最好能把合同条款说一下,就是对方提供服务的条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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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购买土地应按上述文件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去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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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集中研发项目指的是集团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研发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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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没明白什么意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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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年度预算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与预算的差额数/预算数*100%=(实际完成数-预算数)/预算数*1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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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税收分类编码 20105 税收分类名称 其他加工劳务 开票商品名称 *劳务*加工费 税率 1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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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之前没有抵扣,且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就可以。如果之前抵扣了,就不能!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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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1、先进入到系统主页,在左侧模块栏中点击选择仓存管理。 2、然后在主页区域中单击图示位置的【其他入库单】。 3、然后在其他入库单中填写入库时间和入库商品的代码、仓位、批号、单位、数量等信息,填好后点【保存】。 成品审核操作: 1、审核人员同样的先在系统菜单中点击选择【仓存管理】模块。 2、然后在页面最右侧的列表顶部位置找到并单击【序时簿中心】。 3、看到其他入库单信息后,如果查看信息无误,那么就在页面图示位置点击【审核】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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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同学你好 ,发票是盖发票专用章 ,没有太大影响, 除非对方财务比较较真 , 那你没办法 , 你要想收到货款,就只能重新开具!正常是可以使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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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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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专业技术服务,小规模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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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在金蝶建帐时先录入明细科目余额,累计数会自动出来,不需要录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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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是那个税务软件?航信的还是税务UK?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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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一般都是收回发票。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如果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再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还是收费的,但是有的地区会根据企业性质会返还给企业,但总的来说肯德是收费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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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开票了,上个月申报交税,这个月红冲,可以冲减这个月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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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总额法是递延收益在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借递延收益 dai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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