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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今年因为有疫情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有优惠原来按照3%税率开票的现在可以按照1%开票,湖北地区除外。收到这种发票可以正常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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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且没有用于不得抵扣情形的,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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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集装箱是工地上使用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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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这个是属于系统问题,可以联系一下电子税务局软件客服进行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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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退回重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欢迎下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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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2021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2020年12月购进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也就是在2021年了,所以在2021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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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环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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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1 成本核算前提条件(结账预检查): 1.1 当月所有业务单据录入完成,并审核; 1.2 所有发票审核完毕,并与库存单据(外购入库单、销售出库单)勾稽; 1.3 当月所有入库单据单价(金额)已录入、且正确(除组装拆卸产生的其它入库单:组装拆卸单产生的其它入库在其它入库核算时自动核算单价与金额); 1.4 注:可通过系统辅助功能实现结账预检查,具体操作如下:进入【存货核算】→【出库核算】→【材料出库核算】,单击查看即可得知哪些单据未审核、哪些单据没有单价或单价不正确,找到有问题的单据,对其进行审核或修改,完成核算前的准备工作。 2 外购入库核算:有采购发票的外购入库单在这里进行入库核算,其核算逻辑是通过采购发票确定外购入库成本;操作如下:打开【存货核算】→【入库核算】→【外购入库核算】,依次单击【分配】、【核算】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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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支付的税款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2.因未按期申报或未按期缴纳税款产生滞纳金,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该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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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在SAP中,会计科目启用未清项管理后,需要进行清账。例如,应付账款科目,付款时,要通过F-51进行清账,而不是F-02录入应付账款的借方。 一般情况下,“应付暂估”科目启用未清项管理,未清的明细,表示已经采购入库,尚未录入供应商发票。对于“应付暂估”科目,采购入库和发票校验会生成大量的凭证行,如果手工清账,工作量巨大。此时,我们可以使用系统的自动清账功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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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税局的原因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收滞纳金和罚款。如果是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的,那么需要补税,缴纳滞纳金。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和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计算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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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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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1.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需要先冲销去年入账的成本,然后按照发票金额重新确认成本。因涉及跨年,企业会计准则下需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金额较小、影响较小的,也可以直接调整到当期损益。同时需追溯调整到上一年汇算清缴。 2.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无需调账,追溯调整上年度汇算清缴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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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用的有两个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提示:其他省份大部分也是按照50%减免!(具体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109 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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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Yan
开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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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未分配利润栏:本年利润=期末数一期初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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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credit note还是debit note?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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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为主筹谋
你好,请问油卡是公司的还是个人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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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可以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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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筱粒老师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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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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