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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如果是跨省市提供建筑服务的话,需要开外经证,预交相关税费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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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和本月的社保一起补申报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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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如果仅提供服务是不属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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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老师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最好是签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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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公司没有采购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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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变更地址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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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黑
这个没啥好方法,需要逐笔核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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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刘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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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利润完成率=实际利润/目标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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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的,还需要到税务变更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可以参考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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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需要标注清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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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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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丁老师CPA
完整问题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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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对于持股的主体选择,可以从下列因素进行考虑: 1、考虑满足国内上市的法律要求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证监会要求拟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工会持股、超过200人持股的情况。 2、考虑利益分配协调的便利性 如果拟投资主体较多,为平衡和协调各方的利益,建议投资主体(个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通过该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持股。这样便于统一进行管理和协调,尽量“一个声音说话”,“一个公章表决”,而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3、考虑税收筹划的空间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如果是个人直接持股,在抛售股票时,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见附件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若通过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持股,有延缓避税和合理节税的空间。如,对于合伙企业本身而言,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该合伙企业再实际分配时,才需要由合伙企业的投资主体分别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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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车是公司的,还是这个员工个人的车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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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头支票一般是公司承担责任,个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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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的话利润分配就是在dai方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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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识别号的密码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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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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