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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老师,您说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么?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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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如果是这些,在代开发票的时候,不在税务局缴纳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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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力
同学,汇算清缴的时候,应纳税额是169.29,平时实际交了529.29多交了360元,所以只退360元的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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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需要纳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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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确实没有收入,可以不缴税,但是涉及到印花税的需要交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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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增值税系统设置不能填负数,负数的话得去税务局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的数值填写到这个扣除项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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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单卖咖啡属于商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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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你好,不能抵扣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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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等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润总额)乘以相应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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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国函〔1993〕174号 )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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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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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刘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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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需要的,比如:建筑施工、安装、劳务分包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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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对方不给开红字发票你们无法红冲,所以最好还是和对方协商才行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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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将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缴纳义务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包括按次纳税的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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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以后税盘不需要上交,也不用重新购买,只是在税控盘里把地址变更一下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个人消费的做福利费,代扣代缴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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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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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操作都没有问题,打税局客服电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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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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