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老师好,我想问一下第四季度共开票35万(其中预收款开票30万,补上季度开票5万)增值税是3500元,第四季度未开票收入15万,增值税1500元,补开票5万的增值税500元,所以第四季度缴纳增值税:3500(开票金额)+1500(未开票收入)-500(补第三季度开票金额)=4500元(实际缴税),由于预收款分期确认收入所以我的主营业务收入只有28万,未达到起征点,但开票金额超了就不用管这个收入了吗?小规模纳税人#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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