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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你开的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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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贸易型的,进销项尽量一致,名称相同,规格型号可以不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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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可以的,清完税就可以注销 查看全部回复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增值税税率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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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力
有真实业务发生就可以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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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运动服和公司经营无关,不能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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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发票开错了,作废或红冲,重新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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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西贝老师
同学你好,代开的时候要勾选自查农产品的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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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实际业务取得的抵扣凭证,可以正常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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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微尘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财务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不再加盖在发票上,因此,只能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该发票需盖过发票专用章后才可以正常使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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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您好,具体是哪个环节不知怎么处理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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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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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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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对应的原电子发票信息时,查询结果包括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的内容。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木言
免税发票才开了30万,红冲怎么能开160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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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刘老师
进口海关缴款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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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dai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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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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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照简易办法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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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 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六、附加税费增值税涉及的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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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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