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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直接打12366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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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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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借:银行存款 dai:其他应付款-法人姓名或者实收资本(看投资人是否实缴出资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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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离职人员在不在人员信息表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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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能没有红冲成功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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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请问你有没有缴款 , 社保局推送给税务局的数据有误, 你不需要缴款 ,直接去社保局让工作人员进行调整, 社保局调整之后推送到税务局 ,你在点击缴纳 ,如果你已经缴纳,去税务局申请退费,然后去社保局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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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等录开票软件-找到商品编码-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找到查询条件,输入需要查找商品的名称-在搜索出来税收分类编码中,就能看见商品所属的类别编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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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石老师
你好, 办公家具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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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老师
在不考虑任何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为5万/25%~6/25%即20-24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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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可以不做会计分录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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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第一,前提条件是: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按次500元)。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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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因为出资人是不能从民非企业分的红利和投资回报的,根据民非企业章程规定出资人没有民非企业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民非企业终止时的资产也不能留回到出资单位,所以,出资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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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现金发放可以自由调节发放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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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台电脑有的 查看全部回复
金额小的话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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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公司定的25号结账的话,那25号之后就不能开票,不然账面收入就和实际的不符,就需要改账,那25号结账的制度就打破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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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房屋维修费,充电桩的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公司性质属于经营性成本支出,应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来核算,社保工资基数填报错误是可以去社保局修改修改员工工资基数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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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发票待认证就是你的专用发票还没有在系统去勾选认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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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要入库再出库发放,体现外购的过程。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dai:银行存款 2、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dai: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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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wam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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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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