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146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成本费用应通过以前年底损益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6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是的,达到清算条件的需要清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5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37 0赞 0评论 收藏
没有用预付账款的可以用应付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2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你们是新成立的小规模公司,且没有发生过经营业务,然后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其他的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26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增值税是定期定额征收么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9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你好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9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本年缴纳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时候缴纳的?是在本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是不是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7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充值的时候,借预付账款 dai银行存款 实际消费并收到专用发票 看你收到的是什么类发票?比如是办公费发票 借,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一般纳税人) dai,预付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7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佳丽
不免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是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根据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里可以看出,享受该优惠的只有企业,是不包含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的。 参考文件:《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65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了交付土地时间,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即2013年11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55 0赞 0评论 收藏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开9%的,征收率为3%或5%,5%一般是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开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50 0赞 1评论 收藏
您好!您好,如果是公司代开的话,是需要的。个人代开的,不需要!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4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浏览:1134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Yan
立合同双方均需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40 0赞 0评论 收藏
大厅可以修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3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是的 还需要填写附表 减免税表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只要是公司合法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都是可以抵扣的。比如说购买办公用品的专票,水电费的专票 电话费的专票等 都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22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