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清岚
建议您在开票软件里面进行写盘读入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777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如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完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应先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再在相应缴费申报期内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如您按上述规定流程操作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时未查询到社保数据,建议您先与社保部门确认是否已将当月社保数据推送至税务机关,如果已经推送,请拨打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电话4000912366进行咨询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扣款。 您的问题已经回复完毕,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77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周老师
如果您是未完成实名认证的老用户,您的实名等级为三级,可进入【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进行扫脸认证,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70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增值税申报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70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685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企业购买土地应按上述文件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去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59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不会,只有自己能看到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50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41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需要,只要是从咱公司领取工资收入的个人,公司都必须进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37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Yan
这个是新政策,持有权益性投资需全部转为查账征收,按要求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25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撤销统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127 0赞 0评论 收藏
这个是系统筛选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10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全部开的是1%的普票,且收入不超过30万的话,不用填写减免明细表。如果是开的有1%专票的话,是需要填写减免明细表的。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是解决了您的问题,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蟹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10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一般纳税人13%。 小规模纳税人正常征收率3%,目前优惠政策1%。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08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杨老师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05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 您可通过当地税局门户网站的“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模块下载《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感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91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这个需要看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85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可以,可以给申报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4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红冲多计提的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20 0赞 0评论 收藏
正常的个税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入职日期填好,这次直接报2个月的工资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605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