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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发票销售方区域或发票监制章区域,点击鼠标右键,点击“验证”按钮,可查看签章是否有效。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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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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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开具发票,购买方凭发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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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这个核定是这样理解的:1、比如你们一年核定的收入是30100,如果你们全年的收入是1元,那么按照核定的30100作为今年的收入,如果你们开票收入是1000万,那么按照1000万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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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财税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提供会议配套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会议展览服务”内容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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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悠悠老师
1.确定正确数据,2.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有需要调整的,如过了申报期,去前台更正。未过申报期,作废已申报的,重新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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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大类教育辅助小类自己调教育辅助服务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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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开建筑工程发票,发生地跨市的话通常是需要先预缴税款的。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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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能拍一张完整点的照片看下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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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你指的的是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公式的设置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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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普票金额是含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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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您好,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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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这种票种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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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记账的时候如果是按照分期计提折旧的话,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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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对方没有签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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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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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知网数据租赁合同项目,因此该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各地情况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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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方法一:手工在总账填制凭证结转。 方法二:设置自定义转账结转。 盈利情况下:借本年利润 dai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情况下: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ai:本年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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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取得发票前可以先暂估入账,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正常扣除,如果是汇算清缴清缴的时候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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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下载本单位章程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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