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4205 0赞 1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求项目开全,现在虽然是勾选认证,没有电话不影响认证,但是您有权退回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17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16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借方余额表示,公司已缴纳社保,个人部分待从工资里面扣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150 0赞 0评论 收藏
抬头开具个人就可以,也可以开具自然人的姓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14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12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开具发票,购买方凭发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06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只要真实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就需要申报个税,和是否上社保没有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刻章后做税务备案营业执照自出照之日起30内需要去所属税务主管机关备案。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股东、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及套表,法人到场实名认证。(各个地区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开通网上备案,具体跟当地税局核实)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05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有工资薪金支出就需要缴纳工会经费,要申报进行核定后缴纳,没有核定这个税费,就需要去税局补做核定再申报,不是没有核定就不用缴纳。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02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免税发票税率和税额都是星号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98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的话,没有要求,可以写个人即可或者有必要的话,可以写个人名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规定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923 0赞 0评论 收藏
检查一下是否有未过账或者未审核的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92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参考这个回复,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按照3%或者1%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912 0赞 0评论 收藏
亲,正常的餐费补贴是需要记到工资里面,缴纳个税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9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不能,但是可以追补到费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78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属于虚开发票!A向B销售货物,理应A向B开具发票。C和B之间没有业务产生,不得为B开具发票!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69 0赞 0评论 收藏
接受捐赠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56 0赞 0评论 收藏
应该冲减你们的采购成本,这部分金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45 0赞 0评论 收藏
企业所得税=3万*12.5%*2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3838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