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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十四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税收返回,收到的资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这笔费用还没用,可以调减吗?#房地产#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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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变查账了,经营所得如何申报,需要什么资料#个体工商户#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个体户变为查账征收后,经营所得的申报方式和所需资料如下: 申报方式 - 预缴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在扣缴端,进入系统后先采集人员信息,然后点击“经营所得”中的“预缴纳税申报”,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相关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在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A表)”进行申报。 - 汇算清缴申报: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在扣缴端,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在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B表)”,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等进行申报。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还需在WEB端点击“经营所得(C表)”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所需资料 - 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用于证明纳税人的身份和经营主体资格。 - 财务资料:如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查账征收需依据准确的财务数据申报,这些资料能反映个体户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经营情况。 - 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的缴费凭证;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相关证明;捐赠扣除的捐赠票据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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