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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丁老师CPA
老师在准备答案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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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wam
建议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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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西贝老师
同学你好,可以冲红的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你可以看下2020年关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问答第十期中的这个问题。 一般是可以开具的,但有些地区可能为了征管,会有不同,所以具体能否再开1%你需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意见。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没有进项还是没有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算什么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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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季度申报的话最好是计提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是光计提了没发放么。只要汇算清缴前发放就可以。如果汇算清缴前没发放,需要纳税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一般都是只能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票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退回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张老师
税法有明确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是27万*2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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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小规模开普票免税就是没有税费,所以就不要写应交税费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出口退税需要以下资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报关单,销售合同,出口发票/形式发票以及物流提运单以及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如果产品需要商检的话,还需要提供产品的商检单。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山峰
简易计税的,比如出售固定资产应该交的增值税税,算出来直接是“应交增值税”,而不是“销项税”。这部分下月就要交了,无法抵扣进项。您不要计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可以直接计入“应交增值税-未增值税”,下月交的时候冲掉。 查看全部回复
不用加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不是,这个是缴增值税的分录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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