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我公司是出租方,承租方有两个营业执照,一个是公司,经营场所不是我公司地址。一个是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是公司地址。两个营业执照经营者为一人。租赁合同我们是和个人签订,对方公司无盖章。现在要求给非我公司经营场所的公司开票,我拒绝了,同意给个体工商户开。可以吗?需不需要在合同上要求对方盖个体户的章#其他行业#
浏览:3961 收藏
你好,老师,我是购买方,在电子税务局里填好了红字信息确认单的录入,在已发出信息表里显示未开具的状态,现在销售方要让我把红字信息表打印出来盖章给他们,但是现在找不到在哪打印?#运输业#
浏览:8737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