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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不属于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的,且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平时不用申报现金流量表,年底再报。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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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可以,固定资产采购?安装都记入固定资产原值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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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般是不需要的亲,直接的留存就可以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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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如需变更办税人员,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办理该业务。 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天米财会宝”可以直接免费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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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工程施工行业增值税税负率2.5%左右,所得税2%左右,仅供参考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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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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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对,百旺金赋的服务费是可以抵增值税的而且是全额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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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取得发票前可以先暂估入账,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正常扣除,如果是汇算清缴清缴的时候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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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印花税税种信息。 如果是核定的按次征收的,那么需要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时候进行申报。如果是按季度或月征收的,应该应当于季度或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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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可以在每个月正常申报个税时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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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你是全部填零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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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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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碳纤维布 107021506 碳纤维胶 107021307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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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建筑类的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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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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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不含税金额*税率=18348.6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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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文件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起止时间的,有的是按照第一次收入作为截止日期,有的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日期截止,具体的以主管税局要求为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再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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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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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因为个税是累计扣除的,在没有任何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当年不超过6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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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2021年发放提成的次月申报个税。个税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就可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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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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