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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销项税额=2260000/(1+13%)*13%=260000;进项税额=196000,应缴纳的增值税=260000-196000=64000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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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入职本公司时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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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现在是9月份,在自然人扣缴系统中申报的是八月份的实发工资,如果你是8.7日实发工资,那就申报8.7日实发的工资数。八月底员工,九月初发的工资,在下个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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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郭艳飞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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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能,11月全额进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月老师
可以更正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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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物业公司开具的电费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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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带着公章 营业执照 经办人身份证 申报表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需要申报个税,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报酬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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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你的留抵退税还有税额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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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开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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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合同具体内容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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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现在就看你们社保公积金是几月份给员工交上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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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发展基金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企业发一元工资合不合法,要看是给谁发:如果是普通员工肯定不合法,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给老板发,是可以的。他们可以收取利润分红,只交20%的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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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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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不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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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不免征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当年实际发生的福利费,在当年工资总额14%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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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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