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甘老师
账载金额就是你计提的工资金额,实发金额就是实际发放的金额,税收金额一般是按实际发放金额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2343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没有发票的话,可以收据之类的,实务中,没取得发票可以正常入账,但是税务上,不得税前扣除,除了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221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夏老师
发票抬头是个人可以报销入账。 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2026 0赞 0评论 收藏
账载金额按账上的计提数填报,实际发生额按实际发放数填报(汇算清缴前发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142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这是在询问您是否确认调增,调整的金额是这个数值,让您确认类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117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这个是属于系统问题,可以联系一下电子税务局软件客服进行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61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在2021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2020年12月购进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也就是在2021年了,所以在2021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232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在实务中,还是每个月正常折旧,在税法上可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983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杨老师
需要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913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百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三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8894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企业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取得发票后均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874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力
这个是看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净利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按25%交税,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捐赠,或者成立新公司将应纳税所得额降到300万以下,合理的税收筹划。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833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第一,前提条件是: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按次500元)。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973 0赞 0评论 收藏
如果当年度计提的工资,在汇算清缴前都发放给员工,那么这个三个数就是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71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根据财税〔2001〕113号和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 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35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没有取得发票前可以先暂估入账,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正常扣除,如果是汇算清缴清缴的时候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7064 0赞 0评论 收藏
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抬头是个人名字的,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88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不符合,30完免征是针对月销售额小于10万的小微企业;这个销售额是企业全部销售额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86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许老师
通常是不会强制要去退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8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设备设施的折旧年限可以从5年改成1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流程方面 1.?评估变更必要性:分析设备实际情况,如技术检测发现设备耐用性高于原估计、设备用途变更导致使用频率或工作条件变化等,确认有足够证据表明原定折旧年限不再合理。 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设备当前使用情况、原折旧年限、拟变更折旧年限、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的初步影响分析等内容。 3.?填写变更申请表:使用企业内部的固定模板,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内部审批:通常由设备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分析财务影响,税务合规部门(若有)审查税务合规性,对于影响较大的变更,需提交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5.?税务备案或报批:2025年新税法要求企业调整折旧年限时,需向当地税务机关备案或报批,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系统记录更新:审批完成后,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中更新折旧年限、累计折旧和剩余折旧期等信息,并将审批记录及相关文件归档。 考虑因素方面 - 会计处理:变更后要按照新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对当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 税务影响: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汇算清缴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要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确保税务合规。 - 审计风险:折旧年限变更可能引起审计关注,企业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说明,以应对审计检查。 - 企业内部管理:要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折旧年限变更的情况,以便于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规范的变更流程和管理制度,避免类似变更的随意性。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36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