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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所以可以部分开红字发票,并且要把原发票收回,如果确实收不回要取得对方证明,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将红字发票发票联寄给对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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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减半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这个算不出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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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这种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12366人工问一下怎么处理,或者去税务大厅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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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绾绾
按正确的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这个什么意思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wam
借:管理费用等 dai:应付职工薪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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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点击开票系统的"系统参数",然后选择点击"商品编码" 进入到商品编码设置界面选择右上方"增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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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为什么 要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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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有可能会导致三流不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孙老师
是什么类型的业务 查看全部回复
算完工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预填,计算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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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 查看全部回复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投资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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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如果你们是按次征收的,不需要申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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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总公司办理减少后再去分公司增加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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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调减0.2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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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实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Icy 何
现在是合并的,你那边报增值税的时候就有一个附表是附加税的报表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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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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