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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手续费管理……(三)支付管理。…… 4.‘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应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支出时可税前扣除。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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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只要不是用于不得抵扣项目都是可以抵的,这个放心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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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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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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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你是考证还是学习理论?还是工作中要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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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您好,按30天算:4200-5*4200/30-3*10%*4200/30=3458;按21天算:4200-3*4200/21-2*10%*4200/21=356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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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可能存在部分收入没有收到,有的成本费用没有实际支出,存款有期初余额,有拿本期现金支出上期费用的等等,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是权责发生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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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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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需要领导审批和相关人员签字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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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COCO老师
反过来说吧,影响损益的有 收入类科目 费用类科目 利得与损失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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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你们有发生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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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行的,必须是制单和审核才能把钱转出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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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必填表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周老师
税务局的意思应该是要你们自查这几张发票的真实性,要核实是否符合所得税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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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你好同学,可以计入。有出资协议、章程等为佐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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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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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你好,请问你们直播带货是只收取佣金收入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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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xinyue
折旧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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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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