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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般不得低于200万*50%=100万,这个是申报个税时,一般按税法上的要求是这么多。实际的转让价双方间协商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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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存在退税的话,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去办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实际没发放的话零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先点击【按次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次申报税源】税源采集完成后点击【跳转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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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是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开了红字发票,然后按照截图的会计分录做负数的会计分录就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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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比较复杂 查看全部回复
需要看自己是否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实际税率5%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提示:各省对于丢失普通发票如何入账规定不一。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暂时还没有正式文件公告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dy老师
给对方开的普票 名称多了一个字 9月和11月开的 现在开负数发票 再从新开 对吗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看具体的业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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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红冲,为什么要作废 查看全部回复
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可以重新开,原来的作废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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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你好同学,具体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这个问题不算大,可以不用重新开 查看全部回复
你在勾选平台登录进去有个提示框,会提醒红字发票几张,点那个提示数字就可以看到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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