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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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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其实个人付款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你是想问什么呢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my老师
是要显示为不含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同学,所得税税前没有发票不可以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你有真实劳务的劳务发票就是真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夏老师
现在补交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人人有份的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交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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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是营业执照上面地址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执行的不是企业会计准则,按帐面填报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如果是销售农产品取得发票,可以这样做分录: 1、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以后,财务进行入账: 借:原材料—XX农产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dai:现金 2、农产品进行加工后销售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dai:产品销售收入—XX产品 dai: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季度申报交纳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个人款项主要是什么内容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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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报关出口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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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于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图片看不清楚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真实的业务确实没有进项的,也没办法,没有太多进项,增值税如实申报问题不大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揭老师
如果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可以直接去税务局大厅增加个税率就好了 不让要先变更下经营范围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到底是公司还是合伙企业?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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