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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到2022年6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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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mila老师
根据文件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计税方式,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 选择一: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选择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发放的奖金数与居民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孙老师
(10000-5000-1000)*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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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签订劳动合同了吗,之前是一直没申报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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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般纳税人跟小规模纳税人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个人操作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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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法人单位的不产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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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可以的,您让员工下载个税APP,进项专项附加信息的填写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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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 ? 2021-12-31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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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非全日制用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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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是无偿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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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具体是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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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工人工资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工资 dai: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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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开通电子税务局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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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填写2021年2月开始买社保的日期 查看全部回复
年终奖个税=年终奖/12个月后的金额参照税率表找到合适的税率再用年终奖*税率计算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谭老师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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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季度预缴交个人所得税=(本年累计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阶梯税率-速算扣除(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计税率)-前面季度预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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