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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1.规范 开具发票的文字使用要规范,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要规范;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要规范,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 2.真实 只有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开具发票,必须据实开具,不得变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金额;未发生经济业务,一律禁止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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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没开票是没有销项税,収到客户的专票可以认证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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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季度超45万,就要全额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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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做进项税额转出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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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发票查询,已开发票查询 选择季度,看下正数开票金额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谭老师
对方勾选认证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有可能,财产租赁个税就是20%呢,还是要以当地税务规定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次月对方开具负数发票,可以返还你方多付货款或者抵下次货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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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是所有联次都有“作废”两字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开专票的话,专票部分不免征增值税。全部是普票的话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上面有的栏目当然要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员工把培训费退回了,冲减职工教育经费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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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白酒消费税,是生产环节单一征收的,批发或零售,不征收消费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同学,你要申报什么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税收编码:1090618070000000000或1090425020000000000。具体可见国税2016【23号】文件附件 查看全部回复
不好意思,发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税负都是浮动的,没有固定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可以,但是建议能分开来开就按分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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