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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开3%现在也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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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单上的金额+燃油附加费的合计数计算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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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Icy 何
您这个现在是没办法开红字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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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应该是包含在内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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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购买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进项税联,所以无论通过什么渠道,买二手车不能抵税。 只有购买新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因为《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有抵扣联。 查看全部回复
现在开免征是开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按实际的收款金额开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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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税控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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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填列就可以 您是火车票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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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可以放弃免税 开专票的,需要到税务局备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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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个税20%,增值税1%,附加税增值税的12%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没资质不能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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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如果你没有领开票盘。就不用抄税。如果你领了开票盘。就需要抄税。报税是必须要做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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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可以去领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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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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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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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是的,你们要开成加工费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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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税清卡再领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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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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