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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的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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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查询流程如下: 1、用户进入当地的税务局官网; 2、然后用户在税务局官网的首页找到发票查询的入口; 3、进入页面以后,用户输入发票的代码,号码以及验证码,然后进行查询即可。 注意:观察通用机打发票的专用章是不是清晰也可以判断发票真伪。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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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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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你好,需要准备发票专用章备案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刻章申请书(需盖公章) 5).上交旧发票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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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新能源充电站提供充电服务其实是售电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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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总系数=1.2+1.0+0.8 =2 1.0系数=总工资/总系数 =10/2=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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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1、企业期末盈利,利润分配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dai: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 dai: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dai:应付股利 4、结转已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ai: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5、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dai: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6、企业期末亏损,利润分配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ai:本年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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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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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Summer
有个数据备份,可以进行备份。 在新电脑上插上金税盘,点击数据恢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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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什么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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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如果是暂时的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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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核查一下,是不是填报的有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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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适用对象 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3、表单样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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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如果是办公室的话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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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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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旅游服务未选择差额征税的,可以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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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就是填钱的用途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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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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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同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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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吴萌老师
请具体说明下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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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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