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只要是真实的业务,是可以抵扣的。下面的政策可以不用管,税总局也针对这个文件做了解释,目的是为了避免虚开发票的,由于你们的业务是真实的,可以抵扣的。不用管这个文件。 (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规定:“……(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612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智
修理修配劳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2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根据规定,蔬菜批发和肉类的批发是免征增值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10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筱粒老师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dai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dai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dai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09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这张发票必能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09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my老师
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的。但是要以真实业务来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03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西贝老师
同学你好,电子专票不用装订抵扣联哦,如果公司内部需要,可以每月把抵扣清单打印出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6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1.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那里可以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2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刘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16 0赞 1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31号)第一条第(一)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1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孙老师
你好,这类调整属于纳税调整,会形成正常的税会差异,不用调整会计账,只调整汇缴报表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07 0赞 0评论 收藏
九月份的时候扣除的是七八两个月的房租。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90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杨老师
是不想申报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88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房产是办公楼么,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88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开了的发票有核销验旧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87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按照要求是应该向业主开具发票的,如果业主确实不要发票,可以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84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你们对这个项目开票频率比较多且后期还会开具建议增加这个经营范围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780 0赞 0评论 收藏
有的发票不符合抵扣范围,或者有的发票已认证抵扣了,但因为退货和需要重新开具等原因要进行红冲,就会有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68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在开红票界面开红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67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615 0赞 1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