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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建安企业,这边因税务稽查2月份补缴了增值税及附加、滞纳金与罚款等,补缴的增值税所属期为2019年8月,实际上补缴该笔税费并无开发票,现想咨询这笔增值税在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中如何体现,体现在哪一个所属期,谢谢!#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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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因为股权划转,本月我按营业账簿税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交万分之二点五印花税是否正确?因为实收资本里面包含了房屋建筑物的划转,是否需要再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交税?会不会重复纳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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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一般纳税人给对方公司开了三个点的专票,是简易计税。这种专票是不是不可以被进项税抵扣,要全额缴纳税款。同样,我们如果拿到三个点的简易计税专票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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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笔账的原因是2021年7月本来我应该去住房公积金网站上申报一下基数,我不知道我没申报,所以2021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就一直没有在银行扣款。等到2022年1月才发现,然后申报了,才全补扣了,我就根据银行扣款回单把2021年6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全入在2022年1月的管理费用了。请问这笔需要我在做2021年汇算清缴申报时调减吗?如果需要,那是填在图2的扣除类调整项目中的(二)职工薪酬调整表里的“住房公积金”项目吗?还是说我现在不用管,等到我做2022年的汇算清缴申报时再调增就#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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