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能是的,也可能是财务计算错误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945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 发票备注栏,除了法律一定要求填写的外,其他的可以按客户的要求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42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423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目前没有免征年终奖个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公司按福利费入账就可以,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dai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dai银行存款等,没有取得发票,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需要纳税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发票是否开具过了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38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可以参考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37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上面有的栏目当然要填写。 1、自助机代开,收款人:法人,复核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代开机名称。 2、前台领取,如要求前台填写,则按纳税人要求填写,否则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前台操作人员。 3、EMS邮寄,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操作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发布日期:2019.7.24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37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你本月需要开票 需要预缴 你所属期就写本月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345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315 0赞 0评论 收藏
首先出租给A公司的部分需要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二三层要区分,出租的部分从租计征,自用的部分从价计征房产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没有在研发的产品,就没有研发支出,不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9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88 0赞 0评论 收藏
是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房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8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善意提醒对方开票时调整过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76 0赞 0评论 收藏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7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易老师
这样的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6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需要交印花说每本5元合计20元,但是现在这20元也免征了,只需要申报一下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不会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243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