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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有预交税额的情况下,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为: 1)如果预交增值税的时候,同时预交过附加税的,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本期应补(退)税额。 2)如果预交增值税的时候,未预交过附加税的,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本期应纳税额 是这样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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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个税的累计专项扣除是怎么扣除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怎么计算的啊#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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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们是小企业,是不是所有福利费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有的是集体吃饭福利,并不是员工薪酬,都要计入这个科目吗,那么到年底应付职工薪酬总科目金额会很大,其实员工并没有实际拿到这部分,只不过享受到了集体福利,如果是过渡,那么总科目不是应付职工薪酬吗,二级科目才是福利费,年底应付职工薪酬总科目累计数不是包含二级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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