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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所以如果明年没有政策延期,2021年按进项税额计算的加计抵减金额,没有抵减完的不可以结转抵减2022年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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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这个同事9月没有工资,是因为新进的员工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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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黑
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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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关联业务里面本来也没涉税的,就是填些公司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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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今年来发票,冲以前年度的暂估,做今年的费用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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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勾选平台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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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可以,只是老板需要把收款及时存到公司账户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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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可以根据客户的名称来设置明细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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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可能原因是差额部分折旧既没有影响利润,也没有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请稍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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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1、纳税调整风险: 若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按规定需进行纳税调增。若不按规定调整后续可能面临补交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的风险 2、虚增成本风险: 长期挂账的存货暂估款被判定为人为虚列成本,因长期挂账的存货暂估款未能及时取得发票,最终如果被核实,会被税务机关核减亏损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3.税务稽查风险:暂估入账的频繁使用或金额较大等异常情况,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触发稽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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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无法重开的,所得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1月的工资正常情况系统2月申报,要注销公司的,注销时,去大厅先把1月该申报的税费种申报了,才走税务注销流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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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多计提所得税,红冲就好。会计科目及方向与计提分录一致,多计提的用负数表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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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个季度的收入就申报到哪个季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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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绾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手续费 dai:应收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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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扣,达到使用状态前的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查看全部回复
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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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是无偿赠送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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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你是一般纳税人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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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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