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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
(1)出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dai: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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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你的供货方是因为是小规模企业,所以给您开的3%的专票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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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票收入是否要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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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判断您企业是符合哪些减免政策,比如是否符合小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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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暂估入账指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购入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相关成本暂估入账. 账务处理:暂估入账当月借记:原材料/主营业务成本,dai记:应付暂估.次月冲销原暂估成本,再根据实际成本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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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我要报税模块中有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的模块,然后根据2019年账务情况进行填写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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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单位缴度费基数:应为当年1-12月社会保答险费申报表中工资总额累计金额也就是按照各个险种的基数乘以人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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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上分两栏分别度填写该货物名称,按照同一销售金额填写,在第三栏的金额栏以负数填写该销售金额,金额合计栏则为实际收款的金额(一项销售货物的金额,另一项赠送相当于折让形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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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享受了增值税免税,那么相应的进项就要转出,不能用于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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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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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入,这张表在勾选时可以不勾选这一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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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这个是必填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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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进货发生时间是2019年,取的的进项是2020年付款时间也是2020年,进项需要转出么?因为2020年销项都是免税,所以进行需要转出不能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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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情况来做相应的方法,1、对于已经完工但未完成决算的项目,在查账征收前完成决算、发票开具和相关纳税申报事项,给这个项目给结束了,2、新项目直查账征收前后开始的那就直接适用查账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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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换算下就可以享受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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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总费用划分下费用化和资本化然后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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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已交企业所得税填上数据显示错误,因为企业亏损应缴纳税额为0。您这种情况需要办理税企业所得税,目前大多数地方税局系统设置都是让退,不会抵下一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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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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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查看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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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说的是季度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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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享受优惠政策的另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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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营需求可以登记成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两者自己选择,默认都是登记成小规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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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等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润总额)乘以相应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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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缴纳后借:应付税费-应交所得税,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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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0%;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1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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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他是这样计算咱把公式分析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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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大家所说的用税负来计算推算就是用销售收入乘以税负率等于准备缴纳的税额,但是你这个表上写的税负1.5,但是乘出来不是表上的数,你用电脑打开表格看看这个所得税计算的公式就能看到计算过程也就会知道计算原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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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提供学历教育的学校属于生活服务行业,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您无需按照3%或1%税率确认无票收入,是可以按照免征增值税方式来确认销项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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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开票的时候是开的免税票还是有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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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固定费用就按照产量分摊至单个产品的成本中,3月单个成本比之前的要高许多,那就是欣慰产量降低,而单个产品需要成本的分摊成本就会上升再加上三月原材料和人工都有涨幅所以总体单个产品成本时上升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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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财务报表需要进行上传电子版的呢,上传是会一定时间的延迟,需要第二天才会显示出来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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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好利润表上的数据填写就行,怎么不正确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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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按季度征收,开票金额没有超过30万,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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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将成本法转成权益法,这样的操作是为了让人易于理解,也是可以直接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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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下经营范围,因为这个您这个要做的业务实际就是个信息咨询类服务,所以经营范围只要包含有:汽车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这个两个服务类的经营范围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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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对于这两个税种只有这样的优惠,针对疫情各个地方税局在这个两个税种上是暂时性免征政策,具体由地方税局公布执行,具体跟当地税局确认下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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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第一季度的时候收到该材料没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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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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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分配比例填写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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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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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就是这样填写,因为您的这个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在账务处理和税收处理是一致的都是833.10,这样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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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需要把有税率的红冲,开具免税的发票的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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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思路: 1.先看整个季度销售额 是否超过了如果30万(按季度征收)。 2.如果没有超过30万,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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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总分机构所得税,季度分公司自己申报,年报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分支机构只需递交分支机构财报递交给总机构进行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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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法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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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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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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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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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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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10108
您好,老师,您说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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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给这边提供下,然后 您需要核实下咱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8632
您好,可以的,同学,您提交的问题比较多,请一个一个提交问题,咱一个一个来解决,我先给您说怎么填写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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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这个30万 指的是增值税的呢 小规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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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查看全部回复
11169
企业亏损不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也不需要结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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