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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进项没有期限限制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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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都有可能 查看全部回复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需要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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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不好意思,建议按照实际业务来,这些一般不给建议的,望谅解!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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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Yan
您是代开预缴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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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出的票跟你收到的不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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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应该是对方开了还没给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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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如果业务没有了,开红字发票把这张发票冲销了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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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一样,但是具体填表有很大差异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无需进项,但是需要成本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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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小规模企业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专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正常抵扣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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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少了么 ? 先跟之前的业务人员沟通下 看看是全联次丢失还是只丢了一联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小
是经营所得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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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可以使用 查看全部回复
一般纳税人开具咨询费发票税率为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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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电子发票有通行费的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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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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