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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根据资金变化及时间节点 查看全部回复
2460
Amy老师
多点几次反写 查看全部回复
3849
所属期间 查看全部回复
4953
影亦老师
电子发票吗 查看全部回复
3827
王苗苗老师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六、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七、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特定货物除外),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八、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特定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九、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十、纳税人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十一、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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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老师
4196
包老师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如合同未约定日期,发货时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425
安叔老师
你们是季节性生产企业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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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老师
订凭证按照你做账顺序装订 查看全部回复
4357
易老师
不是,没时间限制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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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1月24日前未申报或申报比对不通过引发的税控设备锁定问题。纳税人24日前只要上报汇总成功即可远程清卡或反写。 查看全部回复
3013
Annina老师
已缴费的作废不了 查看全部回复
3305
可以补折旧 查看全部回复
8461
刘老师
办理验收手续次月 查看全部回复
6867
未实交即为0 查看全部回复
6847
你联网在线开票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3901
一月申报期截止19日 查看全部回复
3244
绾绾
金额比较大,需要摊销 查看全部回复
4383
新员工12月是有工资的,要报上去 查看全部回复
5073
不用同一天的 查看全部回复
4891
银行账户不需要去税务局备案的 查看全部回复
18399
谭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6844
现在两种情况都有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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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延长至1月25日 查看全部回复
2490
对,现在是报第四季度财务报表,但是如果后续没有调整的话,其实也相当于是年报了,全年的是22年5月底之前报好 查看全部回复
3819
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223
普票当月的直接作废,跨月的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3204
公司卖给个人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3666
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
3855
你公司做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551
填上个月 查看全部回复
3494
而已老师
你这个里面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我建议分开来缕清思路 查看全部回复
4827
不在一个时间点 查看全部回复
3224
Icy 何
劳务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2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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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分红要交税,按股息红利缴个税20% 查看全部回复
3613
venus老师
具体想问什么呢? 查看全部回复
3375
开票开dai款一利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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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的货物,所得税有没有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3454
编号 查看全部回复
3542
微尘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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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当年报销。最后一个月月末的可以跨年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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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最好在总公司名称变更后的30内做变更 查看全部回复
3928
开票了把之前确认收入的冲红 查看全部回复
进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一税费种信息看看税务核定的 查看全部回复
2648
筱粒老师
可按照单子上的日期来登,月末若存在未达项,再编制余额调节表 查看全部回复
3524
张老师
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财政部门,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地方是不需要的 查看全部回复
2543
现在已经没有时间限制了 查看全部回复
3248
摊销=60/10*7/12=3.5 查看全部回复
5425
不可以,报名审核需要看证书 查看全部回复
3289
之前没有做费用的,现在可以做到当期 查看全部回复
3114
属于公司收入的就要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457
虚增费用被稽查了是需要补税,交滞纳金被罚款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39
现在没有抵扣时间限制 查看全部回复
3707
5月申报可以填入职3月 查看全部回复
5745
陈爱琳
你可以把当天所有需要发放的工资做一个报销单,后面附上表格,表格包含人名和金额和签字栏,然后总金额你取出来放手机上单个发,对方签字没问题。最后每个人签字的明细等于当天总提现金额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5069
若鱼老师
年终奖一般在年底或者第二年发放 查看全部回复
3691
关于申报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所以,个税是在取得收入的次月预扣预缴,也就是你实际发工资的次月进行申报。例如,你10月的工资是10月计提,11月发,那么应该是12月申报11月工资的个税,如果是12月发,那么就是1月申报个税。实操中,如果是12月发,也可以在12月申报个税(和个税法规定的不一样,但是这样处理也没有问题,同时有一个好处,避免上一年度的工资都在次年发,这样会损失上一年的免征额,可能导致多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15689
这个得看当地具体规定呢 查看全部回复
4400
现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都是可以勾选认证的,如果票还在手里,可以勾选认证抵扣。如果票不见了,可以勾选认证不抵扣,这样以后就不会再显示在勾选平台里面了。 查看全部回复
5301
清岚
您股东投资成立公司,股东投的款即是公司法人的资金,而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有义务给股东分红。如果您要算利息给股东的话,就要把股东转给公司的款记做借款,才能计算利息 查看全部回复
4027
申报期限看税务核定 查看全部回复
3659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5343
andy老师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查看全部回复
9107
2020年3月取消了发票认证期限限制,所以现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查看全部回复
3233
小福老师
同学 你好 只要你有中级经济师就可以报名哈 查看全部回复
4566
操守为重
还是31号,便于对账。 查看全部回复
3810
您说的信息提示是指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3580
会计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记账的,收入是按照会计收入准则去确认,确认了收入,也需要确认对应的成本,知道收入成本费用等,就可以计算利润了。非正规的,随时可以算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3365
初级报名时间预计在12月份左右 查看全部回复
2797
入职本公司时间 查看全部回复
5600
2022年初级报名时间还没公布,估计在12月份报名,考试在2022年五月份考试 查看全部回复
2998
夏老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七)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建筑工程老项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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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常的业务,建议走对公银行账户 查看全部回复
4360
清算备案日和清算结束日可以填同一天,需要在清算结束日起十五天之内申报税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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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开票软件每个月需要上报汇总和清卡,上报汇总一般为每个月的月初,清卡操作是在每个月纳税申报后进行清卡操作,如果当月不清卡,开票软件会锁死,就不能继续开票,如果清卡成功,锁死日期一般会显示次月15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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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3879
同学你那边在辞职的时候做停职处理然后尽快转到新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3358
,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无息借款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4594
你好,申报时间看你的税种核定 查看全部回复
9050
同学你要继续教育的,现在注重的是继续教育 查看全部回复
3262
你好,只要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的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考试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43
这个不同地区规定不一样,最好还是以当地规定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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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查看全部回复
3847
会计上的收入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可以按照服务进度去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4563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查看全部回复
3824
这个没有规定 查看全部回复
2625
影响利润的项目其中包括收入和成本,如果你不知道收入和成本,那就算不出利润,也就影响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3200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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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收到的处罚,属于价外费用,借:预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查看全部回复
3912
悠悠老师
计提的是当月的工资。所以,10月做9月的账,计提的是9月的工资(不是做账的时间)。 9月做8月的账,计提的是8月的工资。 至于发放的工资属于什么时间的,视企业情况而定。 有的是当月的工资当月发, 有的是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4362
这个可以做手续转到北京来的 查看全部回复
4073
他如果上月作废了,你上月也认证过进项的话,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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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4091
查不了。除非自己带上身份证去社保部门查。或者上网站查。 查看全部回复
4726
合同如果规定是按月收费呢? 查看全部回复
3801
理解有偏差。看合同怎么写的。 一般是先开票按开票来交纳增值税的 ;如果是收款 服务还没完成的不做收入缴纳增值税。 服务业务完成后再做收入缴纳增值税的。是否收到款项不是确认增值税的依据。 查看全部回复
3339
你好,满183天是高企业认定时对科技人员实际累计工作时间的要求,研发加计扣除对此没有要求 查看全部回复
25485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根据这个公告可知,现在已经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的限制了。 查看全部回复
11556
你好,收到电子承兑时 借:应收票据 dai:应收帐款等往来科目 付出电子承兑时 借: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 dai:应收票据 查看全部回复
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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