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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开技术咨询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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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目前暂不支持公司使用在海南省外开立的银行账户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只能使用本地的账户。 如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成功后,涉及需要缴纳税款的,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模块进行手动扣款,电子税务局支持“tips三方协议缴税”和“扫码缴税”(支持银联支付)两种扣款方式。无法使用三方协议扣款的纳税人,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进行缴税(费)。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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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服务,如果涉及到为别人打广告那种类型的,就要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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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发给代办个人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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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黑
你们是物业管理公司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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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思路: 1.先看整个季度销售额 是否超过了如果30万(按季度征收)。 2.如果没有超过30万,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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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第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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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8%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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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做税务变更的!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管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后,应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业务。如为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供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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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开建筑工程发票,发生地跨市的话通常是需要先预缴税款的。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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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给境外公司开票可以不填税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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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行“(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填写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全年工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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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大,后期建议改成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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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之前的记账是直接计入费用了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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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一般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就可以申报、在生产经营所得里面申报。有的地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或者去大厅申报。个别地区的核定征收是不超过起征点,后台自动申报,不过建议在申报期登陆申报系统查看一下,如果核定了税种,没有申报项目,则不用申报,如果没有申报,自己手动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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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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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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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不需要勾选 是否使用优惠政策” 含税标示含税标志是否需要勾选看自己要求,就是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税率是选择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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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dai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按照要求是应该向业主开具发票的,如果业主确实不要发票,可以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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