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给员工在个税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操作的问题。我们公司七月份退休了一名员工,我在系统里也及时更改了人员信息,改为非正常,离职日期为7.31。然后人资在九月份又补发了这名员工之前的工资,我在10月申报个税,将这名员工人员信息改为正常,重新填了入职日期9.1,离职日期9.31(因为当时打电话问了税局,说按有减除费用5000操作,我只有这样修改了日期才有减除费用5000)。现在12月份人资又补发了工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修改这名员工人员信息才是正确的?入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应该怎么填?以及给已离职员工补发了工资,我需要删除离职日期吗?还是只需要将人员改为正常就可以了?#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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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从代账公司接回来的账,以前那个老板帮人家买社保,然后代账就做了工资表,但是没有发工资,本来应该用银行存款发掉的工资,挂到了其他应付款法人的头上,个税已经申报了,我能直接把这个钱发给法人平了这个账吗#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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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10月做的税务登记,11月发的10月工资,我以为直接在12月报就行。今天税务局说不管10月发没发,都要在11月申报,造成罚款50。你好,我想咨询一下,12月应该怎么申报,是把10月和11月的工资一起在12月申报还是怎么操作#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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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收到政府发放给员工的租房补贴,同工资一起发放给员工,那么在工资表要怎么提现出来这一笔租房补贴呢?正常收到补贴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发放的时候再冲其他应付,但是我要放在工资表里一起发放的话这个分录要怎么去做呢?计提工资的时候肯定全都按应发去计提了,那发放又该怎么冲减其他应付呢?#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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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刚入职没多久,我根据之前的同事的发放工资的分录做凭证,就是员工在食堂吃饭,自费的,自己员工宿舍费和水电费也是员工自费,都记在应付职工应酬然后领导说之前的人都错了,月末计提了福利费在贷方,发放的时候应该借方,但是这样分录就不平了,要怎么调整回来。之前同事做的是借方红字,我直接做的贷方,其实一样,应该怎么改,自己冲销之前的,我觉得都是员工自己出钱是不是不应该放在应付职工应酬-福利费,应该放在什么科目#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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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直接转帐给b,转的是a实际付的员工工资部分和公司社保部分。 A做账的时候怎么做分录,计提的时候做管理费用贷方应付账款b,打款给b做借方应付账款,贷方银行,那么员工自己承担部分的社保怎么做分录啊#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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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个人这个月离职了,但我们是十五号发上个月的工资,上个月的个税端口我已经申报完了,但这个月发完他上个月的工资还需要一个玥的离职补偿金,这个我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怎么写,个税端口怎么申报#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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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企业缺多少发票?请问怎么看企业缺多少发票啊,是不是申报的总收入(100w)-电子税务局上面的社保(6w)-电子税务局上面查询收到的发票(10w)-在个税系统上面申报的工资(60w)-银行财务费用(1w)之后的这个数就是我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利润总额23w,,但是我们平时有录进没有发票的报销还暂估了一些费用,现在利润表上面的利润总额是19w,是不是23-19=4w就是我缺的发票哦#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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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之前他5.6月份欠公司的钱356.2元计到了其他应收款里面,7月份他们做的工资表时里计提数把5 6欠的钱356.2扣除了,我没注意,直接按的计提数15603.8和发放数14774.26分录做的,(计提的里面扣了356.2,那发放的工资和她欠的公司的钱平了,他就不欠公司的钱了)所以我其他应收款的钱就多出来了,怎么做个分录平了其他应收啊?#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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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人的加油费补贴,电话费补贴,中秋福利、旅游等,都直接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个税系统申报也没有加到工资里面,这样可以吗? 还有个问题,职工福利费14%这个限额取数是从“管理费用-福利费”取数吗?#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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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为雇主推荐保姆、月嫂、育婴师等,这些人都不是公司的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需要开发票的和不需要开发票的,请问像这2种情况,代收阿姨的工资,然后再代发。这样怎么入账?分录怎么写?代发工资时需要申报个税吗?我们的收入只是中介费,我们代收阿姨的工资会出现一次性收到几个月的,基本上都是上万,而且我们也会一次性代发放,如果要申报个税,那这种怎么申报?#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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