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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是单纯赠送的,没有销售其他货物,不需要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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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界面,勾选“银行账号”栏右侧的【是否展示】。弹窗提示“勾选后,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将展示在备注栏,您可在发票预览查看。数电票开具完成后,“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便直接展示在票面【备注】栏,方便购、销双方核实查看相关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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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股权转让收入栏填在收入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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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按照会计规定,是需要正常折旧的,税务上可以。目前大多数会计是直接计入了相关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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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就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你哪里不会填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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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开过管理服务发票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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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利润总额170万,企业所得税=100*12.5%*20%+70*25%*20%=6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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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开专票是要交税的,增值税在做收入时就已经有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附加税需要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dai: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有减免的话: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金额), dai: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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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固定资产成新率是企业当期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同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反映了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体现了企业固定资产更新的快慢和持续发展的能力。该指标高, 表明企业固定资产比较新, 对扩大再生产的准备比较充足, 发展的可能性比较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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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的苗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的呢。种植的花卉等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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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如果只是备注出错,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影响不是很大,下次注意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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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收到社保代付过渡户?是社保退回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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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你们小规模一般只能新增普票,上次的还未写盘就是上次申请的发票还未成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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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账号是否有空格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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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家公司都给你申报工资,暂时不需要缴纳个税,次年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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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至少是需要两个人的名字。当然如果是三个人的名字更好。至少开票人与复核人,是不同的两个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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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交叉持股的利: 1、有利于巩固经营权,促进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公司相互持股就会使公司之间形成以股份为纽带的联系,使本来互不相干的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共存共荣、利益均享的局面。 2、有利于减少公司经营风险。通过相互持股,公司之间结成战略联盟,从而进一步维持和促进相互之间的经营合作关系。 3、有利于对抗敌意收购和增强公司的留存资金。相互持股的情况下,公司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在一定程度上结成“命运共同体”,而且,它们之间基于一定的协议或契约建立起来的互信,能够防止股份的自由流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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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是提供的仓储服务,可以减按1%开具发票! 也可以按%开具! 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暂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话,还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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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说的是免的什么税?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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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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