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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简易计税的不用结转,一般计税的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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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你好,请问您指的是哪方面的风险,法律风险还是税务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夏老师
一般纳税人开6%。小规模纳税人3%开专票。普票,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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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Yan
这样对双方都有问题,建议再沟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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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只要是没有什么影响就行,能够解释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红字信息表查询中可以撤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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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客户也可以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主表的数据是来自附表的,先填附表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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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杨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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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不含税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存货,一般都是含税的。开出的发票由你们自己决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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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费两费的减半政策是你申报的时候直接就给你减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潇洒老师
电子普票是开的什么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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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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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要收回原票的,可以把发票另外一联复印后盖发票专用章提供给对方入账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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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gel老师
您好,对方是否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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