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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可以在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弥补亏损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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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在季度报税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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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对,看着是没扣款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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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在填写资产折旧明细表中资产原值是不是需要填写全部资产总计数还是填写23年整年发生的资产总计数呢?全部资产总计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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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出现纳税调整事项 ,比如2023年暂估了10万 , 汇算清缴前发票没来 ,你就纳税调增就行了 ,不用做任何账务处理 ,又 比如餐饮费 招待费 滞纳金, 这些有扣除限额的 , 如果发生纳税调增事项 , 汇算清缴调增后也是无需账务处理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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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填报要求,15行第二列必须大于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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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是六税两费的减免嘛 查看全部回复
您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搜索“汇算清缴”,选择【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系统支持模糊查询;或者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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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根据你账上收入减成本费用后金额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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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在成本明细表里面,有营业外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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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直接做固定资产清理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缴纳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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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跟资产原值填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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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都是审计报告做完以后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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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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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招待费双标准,选小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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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是27万*2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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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包含风力发电新建项目,范围、条件及技术标准为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风力发电企业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符合条件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成立的风力发电企业同时从事不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的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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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 填写利润总额-20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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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本发票,那你可以入账,但是你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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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一般取应付职工薪酬的dai方累计金额)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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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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