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成立于2020年4月18日,我公司由于需要邮寄大量发票,想咨询我公司是否能申请申领电子专用发票?如果不符目前的政策,请问2021年内可以放宽申领电子专票的政策吗?

2021/3/2 13:55:25

我单位成立于2020年4月18日,我公司由于需要邮寄大量发票,想咨询我公司是否能申请申领电子专用发票?如果不符目前的政策,请问2021年内可以放宽申领电子专票的政策吗?

您好,贵公司暂时不符合申领电子专用发票的条件。2021年1月21号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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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00:00勤奋~不作恶~董

我单位成立于2020年4月18日,我公司由于需要邮寄大量发票,想咨询我公司是否能申请申领电子专用发票?如果不符目前的政策,请问2021年内可以放宽申领电子专票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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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2021-02-22 00:01

您好,贵公司暂时不符合申领电子专用发票的条件。2021年1月21号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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