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在工作了,然后公司也正常缴纳了社保,我现在想自己接点小单子,帮别人开发软件做个网页这种的,然后需要给别人开票,这个我能用自己的身份注册一个公司/个体户这种的嘛?会不会有什么其他影响。#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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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下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分支机构今年2月份成立不享受小微企业减免,总机构享受,之前总分支机构都是各自申报缴纳,9月税务那边喊进行备案然后汇总缴纳,我是总公司然后是直接进行更正第二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吗?怎么进行总分机构的数据申报呢 #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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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以574万元的价格取得的土地。以900万元(含税)的价格卖出,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那些税?根据最新的政策来,我算了一下,麻烦看一下哪里不对并说明原因 按照山东的最新政策来#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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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现在有一份工资表,就是我把实发工资减去起征点5000,然后再减去个人的社保部分,然后就是他所要缴纳的个税是吧? 这些员工,我们不知道专项扣除有哪些。可以直接在。发工资的时候给他们扣除,然后他们在那个个税APP上以后自己。退个税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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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银行扣款了失业保险 工伤和医疗 2000元 .养老逾期了8月扣7月养老4000元,7月做账计提和缴纳社保分录 贷方银行存款为2000元,请问计提和缴纳本月社保分录可以拆分 先不做养老吗,8月帐里再补计提和缴纳7月养老#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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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出发票(收入) 2、收到进项发票(已勾选认证,成本) 3、收到货款 4、支付货款 5、支付给个人零星支出、报销款(往来款) 6、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 7、个税 8、缴纳社保/公积金 9、支付工资 10、支付贷款利息 11、银行手续费 分录 就是如果发生这些业务 分录是怎么样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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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只缴纳社保不发工资的情况.法人跟股东 共3人. 我这样填写一张记账凭证是对的吗?应发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3个人部分,¥867) 管理费用-社保(2796)。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67)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796)。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67。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867。 支付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796) 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867。贷:银行存款3663#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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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上月初有员工离职,当时已经缴纳1社保,后边办停,社保退回系统直接抵扣了下月应交的社保;比如这个月我们应交社保8000,但流水实际扣款7000,还有1000就是上月离职员工退回社保系统给抵扣了;请问老师这种应该怎么做账啊;我们社保计提是 借:管理费用-社保 应付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缴纳社保是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其他应付款 -社保 贷:银行存款#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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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2014年个人出资300万元,实缴金额0元;因经营政策发生改变,2022年11月股权全额转让,转让金额为290万,请问是否需要缴纳税,缴纳多少,怎么计算的,依据是?#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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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教下老师,申报年度性工资收入少报了很多,然后要修改,系统要求提供应发工资表。我们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如果上传了应发工资表,工资表上大都是高于缴费基数的,该怎么办?#工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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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您好 我想要请教一个具体的问题。就是假设现在税前薪资25000/月,然后专项扣除1500,社保缴纳基数20000,问实际到手薪资是多少 请问老师可以告诉我一下具体的怎么核算的公式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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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县市的)去年成立了总公司和分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所得税按25%缴纳,分公司所得税季报的时候都0报,总公司是小微企业,今年税务终止了分公司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认定。那去年的所得税,今年汇算清缴可以并到总公司吗,是有一条规定分公司成立分公司成立第一年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都要和总公司汇总纳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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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2020年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银行回单,由于我那月没打印这张回单,没入账,今年发现了。我们给职工缴纳社保本来应该分录是:借:管理费用—社保 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那我现在在今年要补做这笔的话,可不可以写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呢?#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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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部分工人是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和社保由劳务外包公司发放和缴纳,我司自有食堂,合同约定由我司免费提供伙食给劳务外包公司的工人,伙食费是由我司自己采购食材加工而成,现食材供应商可以开具食材或者餐费项目的发票,请问我司能否依据食材供应商的发票将提供给劳务外包公司工人的伙食费计入外包劳务费?如果能的话,食材供应商开具哪种发票较好?如果不能的话,又该是如何入账#餐饮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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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社保怎么做分录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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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去年注册了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主要是给员工缴纳社保,每个月由总公司拨款到分公司,核算方式采用非独立核算,账务的部分都是统一由总公司合并计算,分公司没有单独建账,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分公司要如何申报季度财务报表、以及还需要单独出具分公司自己的财报去申报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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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公司是新公司,公户是1月份开通的,一月份员工社保缴纳是在第三方,2月份发放一月份工资的时候,公户被锁住了,所以工资是管理者垫付的,1月工资个人所得税外账是没有申报的,那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要返还给员工,有个员工3月份离职了,一月份代扣的个税是不是要加在3月份工资返还给他#高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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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当月社保当月缴纳,次月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部分的社保是放到“其他应付”科目,还是“其他应收”科目。如果放到”其他应付“科目,是不是先做到”借方“,次月发放工资时,再放到”贷方“。谢谢#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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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请我一下 2022年10月份缴纳社保的分录应该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做成了借:管理费用社保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请问我2023年一月份应该如何改正,已经跨年了,分录应该怎么写#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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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在江苏,在广州成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解决广州员工的工资发放以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分公司无实际经营,每个月总公司打款分公司用于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钱无需还给总公司,是成立小规模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分公司怎样账务处理,缴纳税款?#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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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请问这个政策现在还适用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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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一个员工本月应发工资为13000,7🈷️入职,有买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为477.82元,累计收入为73516.08元,累计专项扣除3057.42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0458.66,累计已缴纳税额988.09元,最后系统算出来是要扣个税537.78元,请问这个税额怎么算的呀#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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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去年11月入职的,今年1月缴纳了他11月12月社保,11月无工资,12月的工资今年1月底才发,1月报12月个税的时候要加上这个人吗?12月工资表还没出来,如果需要报个税是报社保数吗?1月报上季度工会经费的时候,12月人员需要加上他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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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发现缴纳2021年8月份职工各项社保费的回单当时没打,所以当时就没入账。我一般缴纳保险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保险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那我在今年要补上缴纳2021年8月份社保的分录,还能这么写吗?还是要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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